为实现工业、商业规模化集聚发展,越南设立若干经济开发区,包括工业区(含出口加工区)和沿海经济区,实行各种不同的鼓励发展政策。截至2021年5月,全国已建成工业园区394个,其中351个位于经济区外,35个位于沿海经济区内,8个位于口岸经济区内,占地总面积约12.19万公顷。
工业区
工业区内的外资企业按以下规定缴税:
1)进出口税
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缴出口税;鼓励投资的生产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各种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免缴进口税;对用于生产出口商品的物资、原料、零配件和其他原料可暂不缴进口税,企业出口成品时,再按进出口税法补缴进口税;服务性企业按进口税法缴税。
2)企业所得税
从2009年开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按工业区所属区域划分。
3)土地优惠
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免土地租金15年,公共设施土地面积全免土地租金。
4)信贷优惠
工业区和出口加工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获得国家投资信贷和出口信贷支持。
5)基础设施建设扶持政策
国家预算内资金可对以下情况予以扶持:向工业区内被征地的人提供征地和异地安置补偿;对于社会经济困难地区的工业区,政府支持污水和垃圾处理工程建设,以及工业区内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出口加工区
出口加工区内的外资企业按以下规定缴税:
1)进出口税
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均免征出口税;生产性企业和服务性企业进口构成企业固定资产的各种机械设备、专用运输车辆和各类物资,原料免征进口税。
2)企业所得税
与工业区享受同等优惠待遇。
目前,中资企业在越南共投资建设5个工业园区,即铃中出口加工区(约600公顷)、龙江工业区(600公顷)、深圳-海防经贸合作区(即安阳工业区,800公顷)、仁会工业区B区(450公顷)和海河工业区(3300公顷),都取得不同进展。
其中,铃中出口加工区已实施三期项目,效果较好,成为越南工业区建设典范。龙江工业区是通过中国商务部和财政部考核确认的境外经贸合作区,有利于推动中国企业“集群式”走出去,扩大对越南投资合作规模。海河工业区位于越中边境,核心行业为纺织,园区建设起点高、规模大。
口岸经济区
越南鼓励在边境地区建设口岸经济区,目的是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维护边疆稳定和安全。中央和地方政府在口岸经济区建设过程中提供土地、税收和资金方面的支持。迄今为止,越南25个边境省份(分别与中国、老挝和柬埔寨接壤)中已有21个省份建立口岸经济区。政府优先考虑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提供的官方发展援助促进口岸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同时鼓励外商以BOT、BT和BTO等方式参与基础设施建设。
相关法规和优惠政策如下:
1)进出口税
在口岸经济区投资的项目,免征固定资产进口税,对于国内不能生产、服务于项目的生产原料、物资、零配件,前5年免征进口税。
2)企业所得税优惠
企业投资于沿海和口岸经济区内的项目,适用10%的所得税率,优惠期限15年;前4年免税,其后9年减半征收。
3)个人所得税优惠
对于在沿海和口岸经济区工作的越南人和外国人,减半征缴个人所得税。
4)经济区基础设施建设扶持
国家预算内资金对以下情况予以扶持:向经济区内被征地居民提供征地和异地安置补偿;支持各功能区内污水和垃圾集中处理工程建设;投资建设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此外,经济区还允许通过发行工程债券、使用官方发展援助(ODA)和优惠贷款、采用PPP模式、利用土地基金、由投资者垫付等方式,筹集重要基础设施的建设资金。
优先吸引高科技和创新项目
今年6月中旬,越南计划投资部副部长陈维东在“新常态下的投资战略和促进改革创新”会议上表示,越南将科学技术和创新视为经济增长的新动力,以实现2045年成为高收入经济体目标。因此,越南优先吸引高科技、创新、具有带动性、共享发展效益、为本土企业参与价值链创造便利条件、促进数字化转型和越南可持续发展的外国投资项目。
以韩国为例,目前,韩国是越南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来源地,其对越投资项目多达9288个,投资总额逾790亿美元,占外国对越投资总额的18.5%,并集中于加工制造业、电子、高科技、物流和建设等领域。
为了提高合作效果,越南可通过政府间合作利用ODA项目和公私合作项目等项目带来的好处,将ODA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以提高大型项目的可行性。
文章参考资料:《对外投资合作国别(地区)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