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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 书

世界杨氏联谊会sjyang  2011-06-21 09:29:13  阅读3019次

葬         书 

东晋郭璞  

葬者,藏也,乘生气也。夫阴阳之气,噫而为风,升而为云,降而为雨,行乎地中,谓之生气。

生气行乎地中,发而生乎万物。人受体于父母,本骸得气,遗体受荫。

盖生者,气之聚。凝结者,成骨,死而独留。故葬者反气纳骨,以荫所生之道也。经云:气盛而应,鬼福及人。

是以铜山西崩,灵钟东应。木华于春,粟芽于室,气行于地中。其行也,因地之势。其聚也,因势之止。古人聚之使不散,行之使有止,故谓之风水。

风水之法,得水为上,藏风次之。气 之盛而流行,而其余者犹有止,虽零散而其深者犹有聚。经曰:外气横行,内气止生。盖言此也。经曰:浅深得乘,风水自成。

土者,气之母,有土斯有气。气者,水之母,有气斯有水。故藏于枯燥者,宜深。故于坦夷者,宜浅。经曰:土行气行,物因以生。

地势原脉,山势以原骨。委蛇东西,或为南北,宛委自复,回环重复,若踞而侯也,若揽而有也。欲进而却,欲止而深来,积止聚冲,阳和阴工,土厚水深,郁草茂林,贵若千乘,富为万金。经曰:行止气蓄,化生万物。

为土地也,地贵平夷,土贵有支。支之所起,气随而始,支之所终,气随而终。观支之法,隐隐隆隆,微妙玄通,吉在其中。经曰:地有吉气,土随而起,支有止气,水随而比。势顺行动,回复始终,法葬其中,永吉无凶。

夫重冈叠阜,群陇众支,当择起特,大则特小,小则特大,参形杂势,主客背情,所不葬也。夫陇欲峙于地上,支欲伏于地中,支陇之止,平夷如掌。故经云:支葬其巅,陇葬其麓,卜支如首,卜陇如脚。形势不经,气脱如逐。

山者,势险而有也,法葬其所会。故葬者,原其所始,乘其所止。审其所废,择其所相,避其所害。浅以乘之,深以取之,辟以通之,阖以固之。乘金相水,穴土印木,外藏八风,内秘五行,天光下临,地德上载,阴阳冲和,五土四备,是以君子夺神功改天命,目力之功,工力之具,趋全避缺,增高益下,微妙在智,触类而长,玄通阴阳,功夺造化。

土地之山,若伏若连,其原自天。若水之波,若马之驰,其来若奔,其止若尸。若怀万宝而燕息,若具万膳而洁齐,若橐之鼓,若器之贮,若龙若莺,或腾或盘,禽伏兽蹲,若万乘之尊也。

天光发新,朝海拱辰,龙虎抱卫,主客相迎,四势端明,五害不侵,十一不具是谓其次。

山之不可葬者五:气以生和,而童山不可葬也。气因势来,而断山不可葬也。气因上行,而石山不可葬也。气以势止,而过山不可葬也。气以龙会,而独山不可葬也。经曰:童断石过独,生新凶,消已福。

葬山之法,势为难,形次之,方又次之。势如万马,自天而下,其葬王者。势如巨浪,重巅叠嶂,千乘之葬。势如降龙,水绕云从,爵禄三公。势如重屋,茂草乔水,开府建国。势如莺蛇,屈曲徐斜,灭国亡家。势如戈矛,兵死刑囚。势如流水,生人皆鬼。形如负扆,有陇中峙,法葬其止。

王侯崛起,形如燕巢,法葬其凹。胙土分茅。形如侧垒,后罔还来,前应曲回,九棘三槐。形如覆釜,其巅可富。形如植冠,永昌且欢。形如投算,百事昏乱。形如乱衣,妒女淫妻。形如灰囊,灾舍焚仓。形如覆舟,女病男囚。形如横几,子灭孙死。形如卧剑,诛夷逼偕。形如仰刃,凶祸伏逃。马驰莺舞,凤飞腾蛇,委蛇鼋鼍鳖龟,以水别之,牛富凤贵,腾蛇凶危,形如百动,葬皆非宜,四应前接,法同忌之。

夫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势与形顺者,吉。势与形逆者,凶。势凶形吉,百福希一。势吉形凶,祸不旋日。千尺之势,委婉顿息,外无以聚内,气散于地中。经曰:不蓄之穴,腐骨之藏也。

盖噫气为能散生气,龙虎所以卫区穴。叠叠中阜,左空右缺,前旷后折,生气散于飘风。经曰:腾漏之穴,败椁之藏也。

经曰:外气所以聚内气,过水所以止来龙,千尺为势,百尺为形,势来行止,前亲后倚,为吉藏 也。

经曰:地有四势,气从八方,故砂以左为青龙,右为白虎,前为朱雀,后为玄武。玄武垂头,朱雀翔舞,青龙蜿蜒,白虎顺俯。形势反此,法当破死。故虎蹲谓之衔尸,龙踞谓之嫉主,玄武不垂者拒尸,朱雀不舞者腾去。

土圭测其方位,玉尺度其遐迩。以支为龙虎者,来止迹乎冈阜,要如肘臂,谓之环抱。以水为朱雀者,衰旺紧乎形,应忌乎湍激,谓之悲泣。

朱雀源于生气,派于未盛,朝于大旺,泽于将衰,流于囚谢,以返不绝。法每一折,储而后泄,浑浑悠悠顾我欲流。

经曰:山来水回,贵寿丰财。山囚流水,虏王灭侯。夫土欲细而坚,润而不泽,裁肪切玉,备具五色。干如穴粟,湿如?肉,水泉砂碟,皆为凶宅。

穴有三吉,葬有六凶。藏有六凶。藏神合朔,神遁鬼避,一吉也。阴阳冲和,五土四备,二吉也。目力之巧,工力之巧,趋全避缺,增高益下,三吉也。阴阳差错为一凶,岁时之乖为二凶,力小图大为三凶,凭恃福力为四凶,僭上逼下为 五凶,变应怪异为凶。经曰:穴吉葬凶,与弃尸同。

经曰:势止昂,前涧后冈。龙首之频,鼻颡吉昌,角自灭亡。耳至侯王,唇死其伤。宛而中蓄,谓之龙腹,其脐深凹,必后世昌。伤其胸肋,朝穴其哭,是以祸不旋日。经曰:葬山之法,若乎谷中,官应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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